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1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公司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弘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675,600 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225,200 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50,400 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2.00%)。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
5%以上股东被动稀释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57,523,333 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22,520,000 股增加至1,080,043,333 股。长弘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52,000,000 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导致其持股比例由发行前 5.09%被动稀释至 4.81%,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原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弘基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自 2021
年 9 月 7 日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弘基金未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
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注] (万股) 例(%)[注]
长城(德阳)长 合计持有股份 5,200.00 4.81 5,200.00 4.81
弘投资基金合伙 其中:
企业(有限合伙)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0.00 4.81 5,200.00 4.81
注: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总股本增加,长弘基金持股比例由原持股
5.09%被动稀释至 4.8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根据预披露公告内容,长弘基
金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长弘基
金的减持计划不构成出售股份的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弘基金未减持所持
股份,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而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