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2-070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3,900,000 股无
限售 A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022 年 11 月 18 日,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
东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华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信达华建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信达华建现持有公司 53,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份的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信达华建 大宗交易 2022/11/18 4.92 1,100,000 0.10%
合计 -- 1,100,000 0.10%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000,000 5.09% 53,900,000 4.99%
信达华建 其中:
无限售流通股 55,000,000 5.09% 53,900,000 4.99%
有限售流通股 0 0% 0 0%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日,信达华建持有公司股份 53,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信达华建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中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信达华建出具了《简式权益
变 动 报 告 书 》 , 并 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信达华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