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67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弘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7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日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22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九十日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5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
公司近日收到长弘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长弘基金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时间已过半,现将具体减持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长弘基金未通过任何方式进行减持。
二、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000,000 5.09% 52,000,000 5.09%
长弘基金 其中:
52,000,000 5.09% 52,000,000 5.09%
无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长弘基金的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弘基金未减持股份,未超过其减持计划中承诺的减持股份数,并严格遵守了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
3、长弘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长弘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