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1-08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
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长弘基金”)拟在该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九十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675,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225,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450,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2.00%)。2021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公司于今日收到长弘基金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自 2021
年 5 月 7 日减持计划披露后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弘基金未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
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例(%) (万股) 例(%)
长城(德阳)长 合计持有股份 5,200.00 5.09 5,200.00 5.09
弘投资基金合伙 其中:
企业(有限合伙) 无限售条件股份 5,200.00 5.09 5,200.00 5.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根据预披露公告内容,长弘基金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长弘基金的减持计划不构成出售股份的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因期限届满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