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3月10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15:00至2018年3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
3.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176,309,43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3.9628%。
①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76,228,03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23.9518%。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1,4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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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11%。
③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6人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20,2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63%。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施洋律师、余超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并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6,230,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53%;反对78,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1,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4.4708%;反对 78,8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5.52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18年3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施洋律师、余超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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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