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0-09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
以口头通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 时在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韩方如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并顺利推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总额由 10 亿元调减至 9.5 亿元,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373,218,624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5,000.00 万元,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373,218,624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1 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老挝甘蒙 191,719.08 70,000.00
省钾镁盐矿 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21,719.08 10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老挝甘蒙省钾镁盐矿 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增资或借款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9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1 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老挝甘蒙 191,719.08 70,000.00
省钾镁盐矿 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
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计 216,719.08 9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老挝甘蒙省钾镁盐矿 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部分募集资金将以增资或借款等方式投入。最终投入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调整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重新编制了《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一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调整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一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一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调整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重新编制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一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