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EAST STEEL TOWER STOCK CO.,LTD
(山东省胶州市广州北路 1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
(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
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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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 13,000 万元,本次拟发行 4,350 万股普通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后股本 17,350 万元,公司股份均为流通股。
公司股东韩汇如、韩方如、韩真如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的韩汇如、韩方如,担任公司总经理的韩真如同时承诺:在
上述三十六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
未分配利润作为滚存利润,于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后,由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
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包括中板、角钢、H 型钢)。近三年一期,
公司单位产品中钢材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61.90%、68.55%、61.13%、69.46%,
钢材价格是影响公司产品毛利水平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的钢材价格呈现出
大幅波动的特征,若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将导致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上升和毛利率
的下降。
2、家族控制的风险
公司股东韩汇如、韩方如、韩真如系亲属关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合计
持有本公司 100%的股权,本次发行 4,350 万股之后,韩汇如、韩方如、韩真如
合计的持股比例降至 74.93%,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家族股东可能凭借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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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从而产生控制公司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3、租赁厂房生产的风险
公司子公司苏州东方铁塔有限公司现办公及生产用房全部为租赁,出租方为
发行人关联方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其中,租赁厂房虽然在建造时手续齐全,
但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证书。
经向当地主管机关了解,苏州立中实业有限公司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拟
改变规划用途,致相关房产证暂停办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有针对
该地块的具体规划方案出台,尽管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元和街道办事处、苏州
立中实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出具相关事项的说明和承诺,对可能出现的搬
迁已作出妥善计划和安排,但相关土地规划的不确定性仍可能为公司子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4、大客户集中风险
2007-2009 年度公司向前五名最终客户销售产品的金额占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为 45.38%、57.06%、69.05%,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出现最终客户相对集
中的情况与电力行业的竞争格局相关联,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尽管公司与电力行
业客户一直保持着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但如果今后对主要客户销售出现较大幅
度下降,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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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4,350 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
25.07%
比率
每股发行价格 39.49 元
市盈率 50.50 倍(摊薄后)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86 元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2.35 元
市净率 3.20 倍(摊薄后)
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交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
发行对象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对象
1、公司股东韩汇如、韩方如、韩真如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2、担任公司董事的韩汇如、韩方如,担任公司总经理的韩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
真如同时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任职期
和锁定安排 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从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
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50%。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171,781.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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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 164,105.25 万元
承销、保荐费用 6,785.70 万元
审计费用 187.0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180.00 万元
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用 523.55 万元
总计 7,676.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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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EAST STEEL TOWER STOCK CO.,LTD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韩方如
成立日期:1996 年 8 月 1 日
住 所:胶州市广州北路 118 号
邮政编码:266300
电 话:0532-88056092
传真号码:0532-82292646
互联网网址:http://www.qddftt.cn
电子信箱:stock@qddftt.cn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18072012-A
二、 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发行人系由青岛东方铁塔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1 月 20 日,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青岛东方铁塔集团
有限公司以截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整体变更为青岛东
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折合股本 11,420 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001 年 2 月 22 日,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
发行人设立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
类别 发起人 持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