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2-006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8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
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
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参加董事九人,达到法定人数,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相关事宜,本
次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54,844 股,占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33%。
-1-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竞买土地
使用权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追加 21.7225 万元用来完成对 LZ2012-42 地
块、LZ2012-43 地块的购买。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为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
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
制度》;
为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
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接待工
-2-
作管理办法》;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对外接待行为,
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
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投资
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与安徽顺安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合
作方式并共同增资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2012年11月1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
登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与安徽顺安矿建工程有限
公司合作方式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1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