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7-033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大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
2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于2016年7月15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发行规模等部分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内容,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修订)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17年1月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正式文件,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17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即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对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即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外,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