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张欣怡女士委托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郑新芝先生、文东华先生和陈冲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41亿元,同比下降11.6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年度)》、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租赁公司融资
2019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海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新材料”)拟向以下银行、租赁公司融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授信额度、最高额融资额度、一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具体银行、租赁公司及拟申请融资额度如下:
序号 银行、租赁公司名称 融资额度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000万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000万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10,000万
4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000万
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10,000万
6 民生银行福州分行 不超过5,000万
7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10,000万
8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不超过5,000万
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6,000万
10 稠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5,000万
注: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及租赁公司最终核定为准。实际开展融资业务合作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银行及租赁公司。
2019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实际使用的融资额度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办理的融资业务包括一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但不包含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融资业务将实行总余额控制,即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任何时点,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所有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业务总余额将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在上述期间内且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向银行、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整的情况下,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可连续、循环的向银行及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业务,银行借款具体期限不受上述期间限制。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
为了提高银行承兑汇票使用率,降低财务成本,2019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海源新材料拟向银行(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票业务,使用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换小额银行承兑汇票。在上述期间内公司及海源新材料办理此项业务的总额控制在人民币10,000万元以内。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至2020
《关于2019年度至2020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审计说明(2018年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管理团队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股东大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的,按股东大会决议的分配方案作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
在执行公司各项审计任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审议,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