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内容均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8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审核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