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3-00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子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3月23日,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42.93%股份的
参股子公司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消安公司”)与福
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工程安装承包合同书》(顺泰合2013第004号),合
同金额为39,896,480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1、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奕朝
注册资本:35,500,0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北段消安大厦三楼
经营范围: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安全技术防范
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电、空调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市政公用
施工、钢结构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防腐保湿工程施工,广播音响设备及共用天
线安装与销售;建筑消防安全咨询、检测、评估的技术服务。
2、公司持有泉州消安公司42.93%的股份,是其第二大股东。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标的:名城城市广场消防工程。
3、建设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名城城市广场。
4、交易价格:39,896,480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及期限:
(1)银行转账,按月进度付款;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贰佰万元作为施工进场备料款;
(3)施工进度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付款,甲方收到乙方工程量报表后10天内核准
并支付;
(4)工程安装调试完成,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竣工报告后5天内安排竣工验收,验
收通过后10天内支付工程总造价(包括增减、设计变更签证)的90%;
(5)工程验收合格,办完竣工结算并将内业资料移交完整,甲方付至工程结算总
价款的97%给乙方;
(6)工程保修期二年满后10天内返还剩余的3%。
6、施工期限:乙方负责本工程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竣工验
收。
7、合同签署时间:2013年3月23日。
8、合同生效时间:2013年3月23日。
9、违约责任:
(1)工程款项若因甲方未能按期付款,致使乙方停工或不能按期完工,由甲方负
责;超过15天后每延期十天按工程总金额0.1%支付乙方违约金并承担责任。
(2)工程进度若因乙方原因无法按合同规定完工,每延期十天,按工程总金额0.1%
支付甲方违约金并承担责任。
三、合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合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对手方名称: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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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冷文斌
注册资本:460,000,0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68号名城港湾二区第62幢24、25店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及泉州消安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与本公司及泉州消安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据公司了解,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泉州消安公司具备履行该合同所需的各项条件,并将按照合同的要求做好人员、
材料以及设备等方面的配备工作。
2、泉州消安公司作为公司持有 42.93%股份的参股子公司,并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子公司,该合同的签订也不会增加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公司是按照权益法计
算对泉州消安公司的投资收益,该合同的签订会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泉州消安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1、合同中的标的将在竣工后交由相关部门验收评定,泉州消安公司存在因工程验
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及承担福州顺泰地产有限公司相应经济损失的风险。
2、因本合同总价固定,不做任何调整,可能存在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人力成本上
升等因素而影响合同收益的风险。
3、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而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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