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20-034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提名,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光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张光华先生的简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光华先生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增补张光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提名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9 日
附件:
张光华,男,1972 年生,北京市人,曾任联创投资合伙人,美国纽约证券
交易所上市企业 NQ mobile group 副总裁,新浪微博投资基金顾问,中关村物联网联盟副秘书长,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顾问,中国国际商会理事,美国商会企业代表,北京邮电大学国家科技园顾问,北京邮电大学国际学院导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企业准油股份(002207.sz)董事长,董事、法人,有丰富的上市公司运营管理以及投资管理相关经验。在互联网、高科技、产业园运营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与公司现有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自性,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前瞻性。
截至本公告日,张光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