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9-10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半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4、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回购价格等原因,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正案)、《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维护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公司于2010年1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47.5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75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6.32%,2018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以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约占总资产的4.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8%,占比均较小,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8%。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为10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区间的定价原则为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10.29元/股。
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回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8%。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七)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起不超过半年。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2,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8%;若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为1,0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
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全部有限售条件,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为:
(1)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3,562,656 11.83 133,562,656 13.9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6,437,344 88.17 826,437,344 86.09
总股本 960,000,000 100.00 960,000,000 100.00
(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3,562,656 11.83 123,562,656 12.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6,437,344 88.17 836,437,344 87.13
总股本 960,000,000 100.00 960,000,000 100.00
2、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用于约定用途而导致全部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减少,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为:
(1)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3,562,656 11.83 113,562,656 12.0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6,437,344 88.17 826,437,344 87.92
总股本 960,000,000 100.00 940,000,000 100.00
(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3,562,656 11.83 113,562,656 11.9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46,437,344 88.17 836,437,344 88.05
总股本 960,000,000 100.00 950,000,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十)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及承诺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47.58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75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36.32%,2018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亿元。假设本次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
以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约占总资产的4.2%、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48%,占比均较小。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若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8%。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19年2月19日,公司全体董事出具《关于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2019年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全体董事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