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9-08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5,212,00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5829%,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94,100,000股减少至888,888,00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25日办理完成。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因实施回购股份导致股份总额、非限售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15 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18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1)。
2018年12月21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并于2018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2019年3月15日,
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212,00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5829%,最高成交价为6.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1,543,229.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5,212,0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期限的相关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完毕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销前 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743,780 0.75% 6,743,780 0.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87,356,220 99.25% 882,144,220 99.24%
三、总股本 894,100,000 100.00% 888,888,000 100.00%
四、后续事项: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相关《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