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3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052,35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份的
0.414%,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737,774,500股减至734,722,150股。
2、本次股权激励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83529元/股,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已于2014年6月13日办理完成。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2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拟以6.82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等105人授予共计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随后公司将完整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2年11月15日,公司获悉报送的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2年1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修订稿”)。
4、2012年12月6日,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稿。
5、2012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2年12月11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
限制性股票。
6、2012年12月2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28,000,000股增加
至434,000,000股。
7、2013年3月28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34,0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并派3元现金,公司总股本变为737,800,000股,已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地调整为10,200,000股,原授予价格调整为3.83529元/股。
8、2013年1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10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解锁数量为4,069,8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5%,相关股份于2013年12月11
日上市流通。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
销离职激励对象翁志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500股,回购注销工作于
2014年1月24日完成。
9、2014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个
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
锁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52,350股,回购价格3.83529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分别出具了意见,详见4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回购原因
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至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日止。占
激励对象获授总数40%、30%、30%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自授
予日起24个月以及自授予日起36个月。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在解锁日
后,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01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各项业绩指标未达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如下: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锁条件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业绩考核指标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42,977,476.20元,归属于上市
1、以2011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13年度公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司净利润增长率40%; 135,502,299.22元,故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作为考核标准,公司2013年度净利
2、2013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润较2011年增长-27.27%,不满足条件。
11.5%; 2、公司201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7.17%,不满足条件。
3、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水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平为129,460,491.76元,2013年度归属于上
得为负。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35,502,299.22元,满足条件。
上述指标未能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因此,公司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业绩条件,应予以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