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宝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莫”)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促进公司贸易业务健康、稳定开展,保证贸易利润,调节贸易业务产品库存,提升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业务品种
上海宝莫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且与上海宝莫的经营范围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主要为聚酯类品种。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
上海宝莫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审批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上海宝莫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上海宝莫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会存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现货市场方向与套期保值方向相反,若现货盈利较大,则套期保值亏损也会较大,公司仅能锁定贸易利润,无市场超额收益。同时,现货和期货合约之间存在价差,套期保值无法实现 100%控制风险。
2、资金风险
市场价格短期出现较大幅度波动,现货集中作价导致短期保值数量持仓较大,资金需求加大,短期资金追加不足,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风险
操作设备故障形成的风险;交易网络中断的风险;衍生品交易月份流动性不足风险;停板无法交易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套期保值业务产生影响的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的风险。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及上海宝莫采取如下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套期保值工作将按照制度严格执行;
2、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上海宝莫开展业务前制定单个套保产品的详细业务操作指引,将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上海宝莫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期货头寸,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业务操作指引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
3、上海宝莫选聘专业的交易团队来具体实施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将结合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5、上海宝莫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上海宝莫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六、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成立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经理办公会,对上海宝莫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上海宝莫已选聘了具有良好素质的专门人员负责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已经制定了《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机构及职责、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证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上海宝莫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上海宝莫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公司已就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经对自身经营状况的分析,上海宝莫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贸易业务所持有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保证贸易利润,调节贸易业务产品库存,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