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8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
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结合当地政府协调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募投项目中“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
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因此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向
修订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2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 99,500 70,000
制造项目
2 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制造技术研 15,000 15,000
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36,000 36,000
合计 150,500 121,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修订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12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江苏精铸 100,000 70,000
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
2 先进高温合金精密成型智能 江苏精铸 15,000 15,000
制造技术研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中超控股 36,000 36,000
合计 151,000 121,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
订稿)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编制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提前终止土地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变芬、霍振平、刘保记、刘广忠、汤明、马伟华回避表决。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根据当地政府部门协调情况,由于拟将“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不再需要租用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土地来实施前述募投项目,因此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精铸与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终止合同》,提前终止
《土地租赁合同》项下的土地租赁安排。鉴于《土地租赁合同》尚未实际履行,终止《土地租赁合同》的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