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
董事长李变芬女士召集,并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
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变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扩能第一期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孙公司投资航空航天发动机及燃气轮机高端零部件制造项目扩能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
期,为保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
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上述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有效期,上述有效期自 2024 年第五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定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
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