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7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0)和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
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及《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临沂金正
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需将持有的 134,727,137 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
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 年 7 月 21 日,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中
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的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临沭县城育新路 92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7 月 21 日
股票简 ST 金正 股票代码 002470
称
变动类
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B 股等)
A 股 134,727,137 4.10
合 计 134,727,137 4.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 其他 √根据山东省临沭县人
式(可多选) 民法院裁定批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修正案(三)》,将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的 134,727,137 股公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本次增持股份的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资金来源(可多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例(%)
临沂金 合计持 1,117,274,529 34.00 982,547,392 29.90
正大投 有股份
资控股 其中:
有限公 无限售 1,117,274,529 34.00 982,547,392 29.90
司 条件股
份
合计持 157,300,000 4.79 157,300,000 4.79
有股份
万连步 其中:
有限售 157,300,000 4.79 157,300,000 4.79
条件股
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重整的
进展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
040)和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
本次变动是否为 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履行已作出的承 041)及《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诺、意向、计划 动报告书》,根据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临沂
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修正案(三)》,临
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将持有的 134,727,137 股公
司股票过户至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
处置专用账户。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是□否√
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否√
定,是否存在不
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是□否□
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