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 金正 公告编号:2022-05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兆平、翟际栋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和 2022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1-108)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公司副总经理胡兆平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7,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97%);翟际栋先生计划自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083%)。
截至本公告日,胡兆平先生和翟际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股份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胡兆平先生、翟际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胡兆平先生、翟际栋先生未实施减持。
计划减持 计划减持 实际减持
高管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股本比例 (股)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胡兆平 副总经理 1,269,400 0.0386% 317,300 0.0097% 0
翟际栋 副总经理 1,095,009 0.0333% 273,700 0.0083%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及减持进展情况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胡兆平先生及翟际栋先生未实施减持。
3、胡兆平先生及翟际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