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3-040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3年12月27日,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
大”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全资孙公司
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
913万元人民币,即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夫特”)注册资本
为对价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大地”)所
持有沃夫特100%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5,087万元人民币对沃夫特进行增资,增
资完成后,沃夫特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2、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金大地化肥有限公司
注册号:371329228000592
注册地址:临沭县城兴大西街(沂蒙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万连步
注册资本:壹仟零陆拾捌万元
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缓释肥、控释肥、有机肥、微肥(水溶性肥料、
叶面肥)生产销售(需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金大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临沂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
注册号:371329228001632
注册地址:临沭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晓义
注册资本:玖佰壹拾叁万元
经营范围: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缓释肥
料、控释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水溶肥料的生产销售;农用肥料及原材
料的批发及零售(以上经营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沃夫特为金大地的全资子公司,金大地持有其100%股权。
财务状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沃夫特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0,235,265.93 257,632.58 9,977,633.35 3,716,000.00 -12,808.17
(以上数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2013年11月30日,沃夫特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2,888,129.71 2,996,927.33 9,891,202.38 1,151,020.00 -86,430.97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没有为沃夫特提供担保和委托贷款,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四、股权收购
公司以913万元人民币,即沃夫特的注册资本为对价,收购金大地所持有沃
夫特100%的股权。
五、增资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5,087万元人民币对沃夫特进行增资,本次
增资完成后,沃夫特的注册资本由913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000万元人民币,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增资前后沃夫特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权收购前 股权收购并增资完成后
出资方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出资额 持股比例
金大地 913万元 100% 金正大 6,000万元 100%
六、董事、监事的委派
公司决定委派张晓义先生、杨春菊女士、张海峰先生为沃夫特董事,委派董
丽丽女士为沃夫特监事,任期三年,自完成工商变更之日开始计算。
七、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沃夫特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
组织结构和子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子公司的管理决策效率,实现公司集团化规范
运作。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沃夫特的经营需要,有利于拓展营销渠道,提升营销
服务水平,提高“沃夫特”品牌影响力及知名度,扩大“沃夫特”品牌的市场占
有率。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沃夫特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股权收购不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