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金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2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回购注销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收到康铨(上海)的第二封律师函,律师函除2014年7月
30日公司公告的三条内容除外,新增一条,内容如下:
贵司何时履行“原约定4亿收购宇瀚光电,贵司实际支付3.7亿,尚有3000万需
支付”? (注:贵司指金利科技)
公司对此说明如下:
2011年9月28日重组双方签署的《备忘录》,约定了交易标的定价是“按照4000
万元人民币利润作为基数,公司同意以10倍到12倍的价值计算,另加上评估基准
日前的未分配利润”及“交易标的定价最后仍须以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后价值作为参
考,若评估价值与上述甲方承诺收购价格有所差距,则甲乙双方可再行协商”。
(注:甲方指金利科技,乙方指康铨投资)
正因为如此,公司、康铨投资和康铨(上海)2012年2月22日签署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第1.2条约定,“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为:中和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标的资产出具了《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宇瀚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1)
第BJV3091号],该报告书以2011年9月30日为基准日,采取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
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认
为宇瀚光电股东全部股权价值(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37,100.00万元,
在此基础上,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37,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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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经过协商,双方最终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中确定交易
价格。
上述约定,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交易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违约,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昆山金利表面材料应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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