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1-095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暨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易迪”)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关于股权收益权回购延期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北京易迪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450,00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北京易迪,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上海并购基金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180,00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上海并购基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浙商银行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300,00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浙商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孝昌明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孝
昌明雅”)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股权转让的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向孝昌明雅负有的第三期及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为35,75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孝昌明雅,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金融借款合同的纠纷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光大银行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29,996,900.98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光大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债务重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重组对方介绍
1、企业名称: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 8 号院 27 号楼 1842
法定代表人:崔同跃
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18NA2X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东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解直锟
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99号16号楼A座A20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6,91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205865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6.6313%股权,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其 15.33124%股权,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4.9574%股权,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 11.18184%股权。
实际控制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中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注册资本:2,126,869.678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61336668H
经营范围: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中国银监会的批文)
主要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其 21.41%股权,浙江省金融
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2.49%股权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企业名称:孝昌明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办公地点:孝昌县经济开发区孟宗大道 31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柳攀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21309777280T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含金融、证券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柳攀、黄莹分别持有其 50%股权
实际控制人:柳攀
孝昌明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企业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巴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132449963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述债务重组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亦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未知其与公司前十名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前述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一)债务的形成
1、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北京易迪与公司的股权收益权回购延期事项,请求判令公司偿还其借款本金共计
450,000,000 元及利息等。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2019 年 4 月 11 日、2019 年 10 月 22 日、2019 年 11
月 6 日、2019 年 11 月 9 日、2020 年 1 月 4 日、2020 年 3 月 3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关于公司收到二审民事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关于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关于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相关案件情况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 382 号、399 号、415 号、417 号】,
对此案件进行判决,详见上述公告。
2、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上海并购基金与公司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请求判令公司偿还其借款本金共计 180,000,000 元及利息等。
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京 03 民初 612 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
详见上述公告。公司对此一审判决不服已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1-037)。
3、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浙商银行与公司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请求裁决公司偿还其支付借款本金共计 300,000,000 元及利息等。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决书》(2020)杭仲(萧)裁字第 88 号,对此案件进行裁决,详见上述公告。
4、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孝昌明雅与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纠纷事项,请求判令公司偿还股权转让价款
35,750,000 元及利息等。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公司收到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苏 0583 民初 1077 号,对此案件进行判决,详见上述公告。
5、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光大银行与公司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的纠纷事项,请求判令公司偿还其借款本金
29,996,900.98 元及利息等。
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 0591 民初 5769 号】和《民事调解书》【(2020)苏 0591 民初 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