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8-13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132)。
现公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46号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补充修订如下:
修订1: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修订前: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修订后: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修订2:十二、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修订前: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修订后: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者提请股东大会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修订3:增加十一: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和提议人在董事会做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提议人未来六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后续序号顺延)
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为董事长钟玉先生,提议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经公司自查,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情况,提议人钟玉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来六个月不存在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钟玉先生控制的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能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