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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得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2018/11/24)

公告日期:2018-11-24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129)。现公司根据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回购预案中回购股份的方式进行了明确。同时公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第46号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下称:“《第46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回购预案金额区间进行了明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1:特别提示

    根据《第46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回购金额区间范围应当具备合理性,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对回购预案金额区间进行了明确。

    修订前:

    1、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不超过1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若按最高回购价20元计算,最高回购金额15亿元约占总股本的2.12%。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修订后:

    1、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康得新”)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以集中竞价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46号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回购金额区间范围应当具备合理性,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1倍”,对回购预案金额区间进行了明确: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不超过
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若按最高回购价20元计算,最高回购金额10亿元约占总股本的1.41%。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修订2: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修订前:

    基于目前公司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修订后:

    基于目前公司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修订3: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修订前: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修订后: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修订4: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修订前: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不超过150,000万元(含)。
    修订后: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将获得授权在不超过公司发行总股本的10%的授权额度内,制定回购具体方案。具体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

    修订5: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修订前: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6,719,955,925.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026,601,384.47元,流动资产25,312,759,503.72元,负债总额16,693,354,540.89元,公司资产负债率45.46%,货币资金15,013,531,518.9元(上述数据来自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5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4.08%、7.49%、5.93%、9.99%,此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15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修订后:

    截止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6,719,955,925.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005,998,707.61元,流动资产25,312,759,503.72元,负债总额16,693,354,540.89元,公司资产负债率45.46%,货币资金15,013,531,518.9元(上述数据来自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0亿元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2.72%、5.00%、3.95%、6.66%,此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1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修订6: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修订前: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金额5亿元至15亿元,回购股价20元/股,即回购数量为25,000,000股-75,000,000股测算,按回购金额5亿元计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71%,按回购金额15亿元计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2.12%,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5亿元)            回购后(15亿元)


有限售股份    648,383,276  18.31%      673,383,276    19.02%        723,383,276  20.43%
无限售股份  2,892,517,006  81.69%    2,867,517,006    80.98%      2,817,517,006  79.57%
总股本      3,540,900,282    100%    3,540,900,282      100%      3,540,900,282    100%
    修订后: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金额5亿元至10亿元,回购股价20元/股,即回购数量为25,000,000股-50,000,000股测算,按回购金额5亿元计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0.71%,按回购金额10亿元计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目前本公司总股本的1.4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预计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5亿元)            回购后(10亿元)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有限售股份    648,383,276  18.31%      673,383,276    19.02%        698,383,276  19.72%
无限售股份  2,892,517,006  81.69%    2,867,517,006    80.98%      2,842,517,006  80.28%
总股本      3,540,900,282    100%    3,540,900,282      100%      3,540,900,282    100%
    修订7:十三、独立董事意见

    修订前:

    2、基于目前公司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本次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15亿元。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此外,公司具备良好的外部筹资能力,若在股份回购期间存在新的投资需求,公司完全有能力在保证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同时,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满足正常的投资需求。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

    修订后:

    2、基于目前公司股价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也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本次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总金额上限10亿元。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此外,公司具备良好的外部筹资能力,若在股份回购期间存在新的投资需求,公司完全有能力在保证以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同时,通过外部融资的方式满足正常的投资需求。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

    补充提示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预案的补充公告属根据最新法律法规情况更新相关表述,本次对于回购数量的更新、回购方式的明确均未超过原董事会审议范围,且并不涉及其他实质内容的调整,故无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更新后)》为准。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的风险;回购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