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Harbin Gloria Pharmaceuticals Co., Ltd.
(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2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誉衡药
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
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
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如下:
本公司股东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百庚禹丰(北京)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均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 (健康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公司副董事长王东绪先生承诺:自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和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
公司和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红冰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的
股份,也不由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吉满先生、监事白莉惠女士、副董事长王东绪先生
及高级管理人员杨红冰先生还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管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0 年6 月2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誉衡经纬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经纬医药”)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
送达的民事应诉通知书,案号是(2010)武知初字第309 号,案由是湘北威尔曼制
药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及子公司经纬医药侵犯其第97108942.6 号发明专利权,目
前该案尚未审结。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10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
量表。其中,2010年1-3月及对比表中2009 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
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
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61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2,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50.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99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誉衡药业”,股票代码“002437”;其中本次公
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800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6 月23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
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6 月23 日
3、股票简称:誉衡药业
4、股票代码:002437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4,0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5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
见“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
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80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 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6,247.50 44.62 2013 年6 月24 日2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誉
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940.00 21.00 2013 年6 月24 日
3 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Limited (健康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
1,260.00 9.00 2011 年6 月23 日
4 百庚禹丰(北京)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52.50 0.38 2013 年6 月24 日
小计10,500.00 75.00 ——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5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700.00 5.00 2010 年9 月23 日
6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2,800.00 20.00 2010 年6 月23 日
小计3,500.00 25.00 ——
合计14,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第三节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rbin Gloria Pharmaceuticals Co., Ltd.
2、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0,500 万元
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14,00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朱吉满
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 年3 月27 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8 年6 月26 日
5、住所: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29 号
6、邮政编码:150025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头孢菌素
类)、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为头孢菌素类)、栓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 (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 年12 月31 日);技术咨询、工艺技术转让、技术开
发。
8、主营业务:药品生产和药品代理销售。
9、所属行业: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C81)
10、董事会秘书:尚磊
11、电话号码:010-59711207 传真号码:010-58236767-118
12、电子信箱:gloriapharma@126.com
13、公司网址:http://www.gloria.cc/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起止日期
间接持有股数
(万股)
朱吉满董事长、总经理男46 2008.06-2011.06 5,804.59
王东绪副董事长男47 2008.06-2011.06 893.14
杨红冰
董事、副总经理、
北京分公司负责
人、营销中心总经
理
男42 2008.06-2011.06 174.93
常运东董事男38 2008.06-2011.06 -
周宏伟董事及财务总监男40 2008.06-2011.06 -
尚磊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男32 2008.06-2011.06 -
董琦独立董事男41 2008.06-2011.06 -
赵中秋独立董事男35 2008.06-2011.06 -
张磊独立董事男33 2008.06-2011.06 -
白莉惠监事会主席女45 2008.06-2011.06 1,785.65
程根强监事男45 2008.06-2011.06 -
郑绛青监事女62 2008.06-2011.06 -
朱吉满、白莉惠、王东绪分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世达昌68.44%、19.17%、
9.59%的股权,分别持有公司主要股东誉衡国际52%、20%、10%的股权;杨红冰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恒世达昌2.8%的股权。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