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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宝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6-01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金园工业区11R2-2 片区第1、2 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43 楼)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2,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10,000 万股,均为流通股。
    1、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及其关联股东金皮宝投资和柯少芳承诺:自公
    司本次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华宇投资承诺:自皮宝制药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皮宝制药的股份。
    3、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柯少芳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4、公司董事柯树泉和柯少彬对其间接持有的皮宝制药股份进行了锁定承诺:
    一、自皮宝制药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间接持有的皮宝制药股份,也不由皮宝制药回
    购该部分股份。二、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其将向皮宝制药申报所间接
    持有的皮宝制药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间接
    持有的皮宝制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间接持有
    的皮宝制药股份。柯树泉和柯少彬所间接持有皮宝制药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
    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母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04.86 万元。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产品结构调整可能带来的风险
    皮肤病类药品是现阶段公司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 2007年度、2008年度
    及2009年度,皮肤病类药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8.64%、78.09%和
    74.78%,占主营业务利润的比重分别为87.64%、75.88%和73.06%。公司于2007
    年起开始丰富产品结构,在收购太安堂制药后,开始生产和销售心宝丸等非皮肤
    病类产品。在实施产品结构调整过程中,一方面因为公司在药品认证、技术、设
    备、营销以及管理等方面均做了充分的准备,另一方面由于产品本身具备良好的
    客户基础,心宝丸等非皮肤病类产品自推出市场以来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市
    场前景乐观。但是心宝丸等非皮肤病类产品作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在未来的
    生产经营中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影响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产品被仿制风险
    公司一向注重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有效防止被其他企业仿制,公司的主
    营产品均申请了商标和专利保护。公司皮肤病类药品已取得3项国家发明专利,
    太安堂制药独家生产品种麒麟丸及祛痹舒肩丸被列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此
    外,公司还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重点车间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公司与现有
    员工的劳动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了保密事项。但如果公司的重要技术被窃取,或公
    司技术人员的流动导致技术失密,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
    本次拟发行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发行价格 29.82元
    发行市盈率
    57.3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95元(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9.02元(按2009年12月31日净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合计额
    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3.31(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
    定安排
    网下向询价对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3个月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74,550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68,123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6,427万元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Pibao Pharmaceutical Co.,Ltd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柯少彬
    成立日期: 2000 年3 月25 日
    变更设立时间 2007 年6 月15 日
    住 所: 汕头市金园工业区11R2-2 片区第1 至第2 座
    邮政编码: 515021
    电 话: 0754-88116066 转
    传真号码: 0754-8810516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pibao.cn
    电子信箱: t-a-t@163.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公司前身为皮宝有限,成立于2000 年3 月25 日,由太安堂制药、自然人柯
    树泉和杨扬震以货币资金投资设立,注册资本800 万元。2007 年4 月21 日,皮
    宝有限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皮宝有限的原股东太安堂
    集团、金皮宝投资、柯少芳共同订立了《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筹)发起人
    协议》及《广东皮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约定3 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发
    起设立方式将皮宝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皮宝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根据正中珠江于2007 年4 月3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广会所验
    字[2007]第0624820021 号),公司以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60,999,960.34 元,按1.11:1 的比例折为55,000,000 股。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的发起人为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柯少芳和广东金皮宝投资有限公
    司。本公司系由广东皮宝制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变更时未进行任何业务、
    资产和人员的剥离,原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机构和人员由本公司承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7,500万股。
    2、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3、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及其关联股东金皮宝投资和柯少芳承诺:自公
    司本次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华宇投资承诺:自皮宝制药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所持有的皮宝制药的股份。
    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柯少芳承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出售数量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50%。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数2,500 万股,发行后
    总股本1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25%。发行前后公
    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太安堂集团 4,675.00 62.33% 4,675.00 46.75%
    华宇投资 1,500.00 20.00% 1,500.00 15.00%
    柯少芳 995.00 13.27% 995.00 9.95%
    金皮宝投资 330.00 4.40% 330.00 3.30%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社会公众投资者 - - 2,500.00 25.00%
    合 计 7,500.00 100.00% 10,0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