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公司发展及营运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
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100 亿元(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中长期)、项目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商票贴现和保贴、保理、应收账款融资、融资租赁、信用证、
抵质押融资等。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授信额度内申请贷款金额,并授权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代表本公司签署授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授权融资相
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办理具体的融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
杰、李旭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计划通过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筹集资
金,拟挂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
为了确保该融资事项顺利推进,公司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集团”)同意为公司此次向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挂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提供差额补足,同时要求公司向豫资集团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融资差额补足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反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相关不动产、应收权益及子公司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形式。同时,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与上述反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豫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因董事秦建斌先生、汪耿超先生、侯杰先生、李旭先生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故上述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一)》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
杰、李旭、刘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持股 30%的参股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由于自身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安排,其向河南省中豫文旅投资有限公司的两笔借
款因期限届满申请展期,展期本金 3,959 万元与 2,007 万元,展期 2 年,公司董
事会同意对盛城投资的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将按照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继续
对主债务的 30%(即担保金额 1,187.7 万元与 602.10 万元)承担不可撤销的连
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三年内,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
《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公告(一)》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对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核查
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议案(二)》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秦建斌、汪耿超、侯
杰、李旭、刘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持股30%的参股公司“棕榈盛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城投资”)下属控股子公司“梅州市棕榈华银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华银”)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其向梅州农商行的借款期限届满须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8,165万元,展期3年。为了支持棕榈华银的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棕榈华银的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将按照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继续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8,165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三年内,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
盛城投资下属控股子公司“梅州市棕银华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银华景”)因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其向梅州农商行的借款期限届满须进行展期,展期金额为1,115万元,展期3年。为了支持棕银华景的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棕银华景的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将按照变更后的主债务履行期限继续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1,115万元,担保期限为主合同届满三年内,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担保协议或担保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
《关于延长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公告(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对关联方的担保期限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2021年12月24日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