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杭州建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浙江海天气体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气体”)、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研
究院”)、夏善彪、毛玲玲所持有的杭州建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杭
氧”)全部股权共计240万股。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建德杭氧股权的比例将由73.333%增加到100%,
建德杭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概述
1、交易情况
建德杭氧为公司与海天气体、冶金研究院、夏善彪、毛玲玲共同出资设立的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建德杭氧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 收购前 收购后
股东名称
号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660 73.333% 900 100%
2 浙江海天气体有限公司 145 16.111% / /
3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25 2.778% / /
4 夏善彪 45 5% / /
5 毛玲玲 25 2.778% / /
合计 900 100% 900 100%
根据坤元评报[2012]379号评估报告,截止2012年7月31日,建德杭氧股东全部
权益的评估价值为10,340,003.01元,公司以评估价值折算的每股净资产1.1488元/
股的价格实施收购,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土地评估增值。上述股权收购
事项完成后,建德杭氧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转让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重大投资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公
司董事会有权对本次收购行为做出决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于
2013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
购事前出具了肯定意见。公司将与海天气体、冶金研究院、夏善彪、毛玲玲分别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711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18号
法人代表:李世中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焊接材料、电工合金、硬质合金、难熔金属材料及制品、
合金粉体和纳米材料及制品、医药金属中间体、贵金属催化剂、建材、化工耐火材
料及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稀贵金属再生利用;金属与非金属矿选矿;
承接环境评价及治理工程设计;金属防护工程服务等。
2、浙江海天气体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
法人代表:陈崇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压缩氧、液氧、压缩氮、液氮、液氩、液化二氧化碳制造;医用氧
制造;工业气体批发、零售。
3、夏善彪、毛玲玲均为公司普通员工。
上述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杭州建德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公司法定代表人:许迪
(3)注册时间:2002年4月17日
(4)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建德市经济开发区寿昌区块
(6)经营范围:气瓶检验,空气分离设备安装、调试;氧气、氮气、纯氩的生
产。
2、标的资产情况
(1)、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3年3月(未经审计) 2012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2748.11 1651.69
净资产(万元) 454.92 481.93
净利润(万元) -12.34 27.01
(2)、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各股东对所持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
(3)、建德杭氧不存在有关资产的抵押、质押、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及租赁事
项。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本次收购股权未达到需要具
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金额:公司分别与海天气体、冶金研究院、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