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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3

杭氧股份: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430          股票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27064          转债简称:杭氧转债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杭州市余杭区投资建设杭氧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3),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能源”或“标的企业”)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预计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4 亿元。为顺利推进上述项目建设,满足用地需求,杭氧能源参
与余杭组团 YH-18 单元(高铁枢纽中心) YH18G-B1/B2-03 地块、YH18G-G1/G3-25 地
块竞拍,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约 19,023 平方米。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坚守主责主业要求,经上级单位商议后,决定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资本”)、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站开发”)、杭州城西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西创投”)及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资本”)共同收购杭氧能源 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投资建设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随之终止,杭氧能源将不再为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进展、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杭州资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华为先生、陈珍红女士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金额为

2,034.4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89,742.93 万
元的 0.2287%,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自公司披露杭氧能源投资建设绿色数智科创中心项目的事项以来,公司一直积极跟进项目规划方案制定、土地取得等相关工作。2024 年,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坚守主责主业要求,经上级单位各方指导商议后决定终止投资该项目,并以转让杭氧能源全部股权的方式退出该项目。

  三、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标的及对手方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氧能源 100%股权。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杭州资本、西站开发、城西创投及余杭资本。公司已与前述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按照转让协议约定杭州资本受让杭氧能源 65%股权,西站开发受让杭氧能源 15%股权,城西创投受让杭氧能源10%股权,余杭资本受让杭氧能源 10%股权。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 [2024]第680018 号《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
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为评 估方法,杭氧能源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 价值为31,299,145.48 元。本次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杭氧能源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 31,299,145.48 元,受让方按照各持股比例出资。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柳营巷19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孙刚锋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投资与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与处置,股权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有色金属,钢铁原料及制品,木材,焦炭,纸浆,化工产品及原料、沥青(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黄金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水泥,橡胶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药品),棉花,饲料,燃料油,石油制品(除成品油,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品化学品),玻璃制品,纸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水暖器械,汽车配件,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针、纺织品;食品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杭州资本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其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

  经查询,杭州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云尚观澜中心1幢301室

    法定代表人:张敏

    注册资本:80000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杭州西站枢纽项目的开发建设(含规划设计、土地报批、项目建设、公共配套等做地工作),公园绿地、道路河道、学校配套等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大、小型车停车服务,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文化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西站开发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杭州余杭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

  经查询,西站开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杭州城西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园路88号2幢1408室

    法定代表人:陈威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与城西创投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持股 60%;杭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40%。

  经查询,城西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2幢102-2

    法定代表人:孟志刚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经营的资产、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公司与余杭资本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 85%;杭州余杭财务开发公司持股 15%。

  经查询,余杭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标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良睦路1399号1幢310室

    法定代表人:胡杰嘉

    注册资本:2800.00万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货物进出口;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杭氧能源 100%股权。

  经查询,杭氧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杭氧能源经审计资产总额24,874.64万元,负债总额18,801.15万元,净资产6,073.49万元;2023年全年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12,546.84万元,净利润3,269.07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杭氧能源经审计资产总额43,291.70万元,负债总额40,161.78万元,净资产3,129.91万元;2024年1-5月经审计实现营业收入27.05万元,净利润-15.93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受让方一: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受让方二:杭州市西站枢纽开发 有限公司;受让方三:杭州城西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四:杭州余杭国有 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的份额、价格

  1.1 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受让出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 10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

  1.2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24]第680018 号(《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杭州杭氧能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31,299,145.48 元。
本次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经协商,标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最终定价为31,299,145.48 元。

  1.3 出让方与受让方均确认,出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格(含税)为人民币 31,299,145.48 元。

  1.4 受让方按以下比例和金额受让标的公司股权:

      受让方        受让股权比例  股权转让金额(元)

      受让方一          65%      20,344,444.56

      受让方二          15%      4,694,871.82

      受让方三          10%      3,129,914.55

      受让方四          10%      3,129,914.55

      合计              100%      31,299,145.48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和股权转让的移交、交割及清算

  2.1 受让方须在本次股权转让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协议约定的出让方
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因股权转让产生的税费由出让方承担。

  2.2 股权转让生效日:本《股权转让协议》经出让方、受让方签署并经各方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3 股权转让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股权转让交割日,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毕。

  2.4 期间损益清算原则:评估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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