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鹏洲工业区A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兆驰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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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
股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兆驰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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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1,654.25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5,600 万股
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7,254.25 万股,47,254.25 万股均为流通股。
公司控股股东兆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顾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兆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顾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公司股东鑫驰投资、创新资本、国泰君安投资、祥荣创业、金海川投资以及
汪华峰等15 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顾伟、姚向荣、康健、全劲松、涂井
强、刘泽喜、陆婷、章岚芳、周灿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
之五十。
二、经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689.92 万元。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依赖国外市场的风险
公司70%以上的产品出口到一些相对发达的地区,其中欧洲是最主要的市
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0%以上,其次是美洲、亚洲和大洋洲的部分发达国家和
地区,如美国、韩国、香港、新加坡和澳大利亚等。这些国家和地区是公司利润兆驰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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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要来源地,一旦其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
生重大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重大贸易争端等情况,将会影响到
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产品需求,进而影响到公司的出口业务。
(二)租赁生产厂房带来的风险
目前,公司所使用的五处厂房均为租赁所得,2007-2009 年公司支付的厂房
租金分别为693.03 万元、1,097.65 万元和1,390.34 万元。这五处厂房都已按
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但由于历史原因,并未办理产权证书。如本公司
新的生产基地建成以前,该等厂房被列入政府的拆迁范围,则本公司需寻找新的
生产厂房进行过渡,这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三)补缴税收优惠款项的风险
2007-2009 年,公司因深圳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
税减免而影响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171.21 万元、1,034.73 万元和3,146.63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为8.06%、10.56%和12.61%。由于该优惠政策属于深
圳市适用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其制订并无国家法律上的依据,因此,本公司存
在补缴所得税优惠款项的风险。兆驰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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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 不超过5,6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1.85%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64 元(按照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按照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
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
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兆驰投资和实际控制人顾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股东鑫驰投资、创新资本、国泰君安投资、祥荣创业、金
海川投资以及汪华峰等15 个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顾伟、姚向荣、康健、
全劲松、涂井强、刘泽喜、陆婷、章岚芳、周灿分别承诺: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百分之五十。兆驰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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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约[ ]亿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约[ ]亿元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及保荐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 ]
律师费用: [ ]万元
审计费用: [ ]万元
上网发行手续费 [ ]万元
路演推介费 [ ]万元兆驰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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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MTC CO.,LTD.
注册资本 41,654.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顾伟
成立日期 2007 年6 月1 日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鹏洲工业区A 栋
邮政编码 518103
电话 0755-3345613
传真号码 0755-3334560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zmtc.com.cn/
电子信箱 ls@szmtc.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由兆驰多媒体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2007 年4 月30 日,兆驰多媒体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将有限公司
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以截止2007 年3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143,726,912.88 元,按照1:0.97406949 的比例折为股本14,00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 元。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深鹏所验字[2007]041 号《验资
报告》。2007 年6 月1 日,本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1217154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14,000 万元。2007 年9 月10
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6,661.70 万元。2009 年12 月11 日,公司因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及送红股,注册资本增至41,654.25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兆驰投资、鑫驰投资2 个法人股东和全劲松、姚向荣、康健、
王立群、朱亦玮、陈文、唐向明、涂井强、王钢峰、章岚芳、刘泽喜、丘新文、
周灿、陆婷14 个自然人股东。各发起人均以其在兆驰多媒体所占注册资本比例,
对应折为各自所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兆驰股份 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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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项目 股东名称 股数
(万股)
比例
股数
(万股)
比例
锁定限制及期限
兆驰投资 30,332.75 72.8203% 30,332.75 64.1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 个
月
鑫驰投资 1,461.25 3.5080% 1,461.25 3.09%
创新资本 3,351.50 8.0460% 3,351.50 7.09%
国泰君安投资 1,621.75 3.8930% 1,621.75 3.43%
汪华峰 1,040.50 2.4980% 1,040.50 2.20%
王立群 700.00 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