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48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初步询价
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0 元/股,发行
数量为5,6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
3、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工作已于2010 年6 月1 日(T+1 日)结束。深圳市
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
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
程进行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 年5 月28 日公布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亦视同向网下申购
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
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
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
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32 个股票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
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全部为有效申购,有效申购资金为
533,700 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7,790 万股。2
二、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1,12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
售的比例为6.295672%,认购倍数为15.88倍,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1,120
万股。
三、网下配售结果
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股数
(万股)
获配股数
(万股)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00 12.5913
2 国泰君安明星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60 16.3687
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120 70.5127
4
华泰紫金优债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
资格截至2017 年5 月11 日)
500 31.4783
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00 31.4783
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120 70.5115
7
齐鲁金泰山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
售资格截至2014 年8 月5 日)
410 25.8122
8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80 11.3322
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200 12.5913
1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500 31.4783
1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300 18.887
1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120 70.5115
13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80 11.3322
14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100 6.2956
15
受托管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0 年7 月14 日)
230 14.48
16
受托管理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1,120 70.51153
17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120 70.5115
18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收益投资产品 1,120 70.5115
19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120 70.5115
20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120 70.5115
21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 16.3687
22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 1,120 70.5115
23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七组合 600 37.774
24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30 14.48
25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八组合 180 11.3322
26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 50.3653
27 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 18.887
28 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00 18.887
29 民生加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00 44.0697
3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280 17.6278
31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00 6.2956
3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00 25.1826
合计 17,790 1,120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以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中的配售比例为基础,再根据《发
行公告》规定的零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
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4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五、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82133102、82130572
传真:0755-82133203、8213330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6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