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陈汉康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16,243,2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83%。如本次拍卖完成,陈汉康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272,243,2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96%。鉴于司法拍卖的公开性,本次拍卖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程序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是否变化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立案执行的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润成”)、陈汉康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决定对浙江润成持
有的本公司 4,400 万股股票,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 10 时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的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浙江润成持有的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4,400 万股股票。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展示起拍价:12,980.00 万元,保证金:1,200.00
万元;增价幅度:50.00 万元。
起拍价为拍卖日前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MA30)的九折或拍卖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择一低价乘以股数确定。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委托北京海诚昆仑办公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本标的的咨询、展示看样等社会辅助事务。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2019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18
日 12 时止接受咨询,专项咨询电话:夏先生 15010778894。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
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与竞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
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
在 2019 年 12 月 4 日 17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行号 102100005930)
户名:(2019)京 03 执 1308 号
账号:0200059338041480330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夏先生:15010778894
法院监督咨询电话:王法官:010-84773666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路 81 号
二、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润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汉康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316,243,2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7.83%。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如上述程序完成,浙江润成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减少 4,400 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272,243,2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变更为 23.96%。鉴于司法拍卖的公开性,本次拍卖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拍卖程序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是否变化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事项暂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与经营。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此次拍卖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