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并一致推选龚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选举龚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石道金先生、刘洁先生、吴凡先生,其中石道金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洁先生、周元先生、龚俊先生,其中刘洁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龚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何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梁文章先生、杨赫先生、何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晓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前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 上 人 员 简 历 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公告》。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 关于聘任龚俊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 关于聘任梁文章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 关于聘任杨赫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 关于聘任何亮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5 关于聘任曾晓音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