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
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本次初
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7,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5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414,该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
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5 月10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5 月12
日(T-3 日,周三)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深圳、上海参加现场推
介会。
4、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
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5 月12 日(T-3 日,周三)12:00 前已完成在中
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
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股票配
售对象除外)。股票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
申报的,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
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
量;股票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
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1,500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5 月7 日(T-6 日,周五)登载于
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T-6 日
2010 年5 月7 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2010 年5 月10 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4 日
2010 年5 月11 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3 日
2010 年5 月12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T-2 日
2010 年5 月13 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 年5 月14 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0 年5 月17 日(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 日
2010 年5 月18 日(周二)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10 年5 月19 日(周三)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0 年5 月20 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
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股票配售对象
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股票配售对
象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5 月10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5 月12 日(T-3
日,周三)期间,在北京、深圳、上海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有询价对象进
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0 年5 月10 日
(T-5 日,周一)
10:00-12:00
北京远通维景国际大酒
店6 楼(远通盛宴厅)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0 号
2010 年5 月11 日
(T-4 日,周二)
09:30-11:30
深圳大中华喜来登大酒
店6 楼(宋厅)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大中华
国际交易广场
2010 年5 月12 日
(T-3 日,周三)
09:30-11:30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
店3 楼(长安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
号
三、初步询价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 年5 月10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5 月12
日(T-3 日,周三)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
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
单位为10 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00 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1)每一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2)假设某一股票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为P1、P2、P3,且P1
>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
P>P1,该股票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股票配售对象
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
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股票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
Q1+Q2+Q3。
4、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股票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
价截止日2010 年5 月12 日(T-3 日,周三)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
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
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
报数量超过1,500 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100 万股最低数量要求或者
增加的申报数量不符合10 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的部分;经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协商确认的其他情形。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
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张小艳、金犇、曾丽莎、阮昱
联系电话:0755-82080086、82492191、82492079、82492941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2 楼
邮编:518001
发行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5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