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091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9:15至2020年10月14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中关村国防科技园)5号楼6层雷科防务北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73人,代表股份208,886,96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5827%。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0人,代表股份174,010,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809%。
(2)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3人,代表股份34,876,7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018%。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田有农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戴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112,2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419%,
戴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34,218 股。
1.02 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103,1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375%,
刘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25,107 股。
1.03 选举刘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123,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471%,
刘升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45,100 股。
1.04 选举高立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7,503,1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5503%,
高立宁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4,825,104 股。
1.05 选举韩周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108,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401%,
韩周安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30,504 股。
1.06 选举伍捍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137,0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537%,
伍捍东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59,011 股。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103,28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376%,
刘捷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25,208 股。
2.02 选举龚国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7,972,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7750%,
龚国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294,528 股。
2.03 选举关峻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015,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7956%,
关峻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337,525 股。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张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094,88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335%,
张瑛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16,807 股。
3.02 选举井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 198,146,2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4.8581%,
井文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 95,468,197 股。
4、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766,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99%;反对3,4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4%;弃权2,637,4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7,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88,3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373%;反对3,48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794%;弃权2,637,49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37,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83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委派的两位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