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
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戴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激励计划草案中称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激励计划草案中称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50 万股。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以及公司《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修订后的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