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24012 债券简称:雷科定02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
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激励计划草案中称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激励计划草案中称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150 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不得授予的情形。
2、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