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90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韩文雄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9-81149561
联系传真:029-81149560
电子邮箱:002411@biconya.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