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6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中止的公告
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宗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已进入重整程序,本次司法拍卖已中止。
2、新沂必康的重整方案尚未确定,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重整进程,并根据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陕
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32,604,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
卖暨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 81,617,327 股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阿里拍卖·司法”
(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竞价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1
年 6 月 22 日 10 时止。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收到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李宗松
先生出具的告知函,获悉其通过查询“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得知本场拍卖已中止。
一、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新沂必康前期在2020年11月23日10时至2020年11月24日10时在阿里拍卖平台被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37,36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本次拍卖流拍;
在2020年12月27日10时至2020年12月28日10时被第二次司法拍卖本公司股份37,367,9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4%),本次拍卖流拍。2021年2月23日和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所持有的37,367,976股股份被司法强制转让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为118,985,303股,占其合计所持股份比例为18.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7%。
二、其他说明
1、新沂必康重整方案尚未确定,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其重整进程,并根据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司法拍卖中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新沂必康、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