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3-076
延 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签署《资产收购意向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进展情况概述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资产收购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6)。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甲方”)签署了《资产收购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南华生物拟收购 包括 公司下 属部 分制 药企业 、医 药流 通企业 的股 权及/ 或部分 生产 车间 所对应的资产。
但鉴于市场情况变化,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公司与南华生物于近日签署《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21年12月10日签订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均终止,甲乙双方对原合同的履行无争议或纠纷。
2、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且各方未能就补救措施及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向违反协议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内的一切法律责任。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上述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二、备查文件
公司与南华生物签署的《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