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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6

延安必康: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61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基本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新沂必康于2021年6月9日收到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381破申8号。2021年6月8日,延安市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投资”)以新沂必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新沂必康进行重整。新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裁定:不予受理鼎源投资对新沂必康提出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二、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新沂必康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2021年6月11日,鼎源投资以新沂必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新沂必康进行重整。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裁定如下:受理延安市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2021年6月11日,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72,030,238股, 持
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数量为470,412,91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 份 总 数 的 99.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70%;新沂必康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票数量为472,030,2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81%。

    2、法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新沂必康能否重整成功和重整方案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新沂必康如果成功实施重整,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新沂必康如果引入战略投资者,也有利于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法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新沂必康已于2021年6月15日向法院提交《关于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书》,申请在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如果该项申请获得法院许可,公司的控制权在新沂必康重整期间将不会发生变化;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因此,法院裁定受理新沂必康重整后,涉及新沂必康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对新沂必康包括持有公司股票在内的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涉及新沂必康持有公司股票的拍卖和平仓应当中止;

    6、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沂必康出具的《告知函》;

    2、《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陕06破申2号;

    3、新沂必康提交的《关于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书》。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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