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1-025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派副董事长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董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董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董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董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谷晓嘉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委派副董事长、副总裁李京昆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权,直至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为止。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个人简历
李京昆(LI JING KUN)先生,1988 年 3 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
历任香港必康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江苏欧彭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必康医药沧州有限公司、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必康商阳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金维沙药业有限公司、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陕西必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必康心荣制药有限公司、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香港必康国际物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松投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北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伯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太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高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元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谊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北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截至 2021 年 3 月 2 日,李京昆(LI JING KU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侄子,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 2020 年 10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
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5 号,李京昆先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及 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京昆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京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