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0-15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收到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主办人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目前对募集资金进行持续督导,原指定李志丰先生和王文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现由于李志丰先生工作调整,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人。为保证本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授权郝国栋先生自 2020 年 11 月 13 日
起接替李志丰先生担任本公司持续督导主办人,继续履行督导工作。郝国栋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续督导主办人为郝国栋先生和王文奇先生。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郝国栋先生简历
郝国栋先生,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从业人员,法律硕士,保荐代表人。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三毛派神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浩丰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京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汉鼎宇佑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安爱众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浩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热景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