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九九久”)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收购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的100%股权,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产交易事项 决策时间 交易金额
九九久以自有资金受让福洹纺织
实业江苏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
1 董事长审批,无需董事会审议 975.00
其增资,交易完成后持有其39%
的股权
九九久以现金及实物资产相结合
的方式受让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
2 董事会:2015年2月11日 3,500.00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交
易完成后持有其35%的股权
九九久以自有资金受让江苏琦衡
3 农化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健 董事会:2015年7月20日 3,922.00
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交易。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签章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