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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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科技综合楼B座6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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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广联达”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相应股份的流通限制情况如下:
全体股东的承诺:自广联达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本人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离职,于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2010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9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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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核准部门、批文及其主要内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7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5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于2010年5月11日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58.00元/股。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文件的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16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广联达”,股票代码“002410”,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5月25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5月25日
3、股票简称:广联达
4、股票代码:002410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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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全体股东的承诺:自广联达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在本人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离职,于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50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注1)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
75,000,000
75.00%
-
刁志中
19,932,840
26.5771%
19,932,840
19.9328%
2013年5月25日
涂建华
15,532,840
20.7105%
15,532,840
15.5328%
2013年5月25日
陈晓红
15,532,840
20.7105%
15,532,840
15.5328%
2013年5月25日
王金洪
7,766,420
10.3552%
7,766,420
7.7664%
2013年5月25日
邱世勋
5,175,370
6.9005%
5,175,370
5.1754%
2013年5月25日
王晓芳
4,361,930
5.8159%
4,361,930
4.3619%
2013年5月25日
安景合
3,445,760
4.5943%
3,445,760
3.4458%
2013年5月25日
王爱华等109
3,252,000
4.3360%
3,252,000
3.2520%
2013年5月25日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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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股东(注2)
小计
75,000,000
100.00%
75,000,000
75.00%
-
二、本次发行股份
-
-
25,000,000
25.00%
-
网下配售股份
-
-
5,000,000
5.00%
2010年8月25日
网上发行股份
-
-
20,000,000
20.00%
2010年5月25日
合计
75,000,000
100.00%
100,000,000
100.00%
-
注:1、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中“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王爱华等109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详见刊载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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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LODON SOFTWARE COMPANY LIMITED.
3、注册资本:发行前7,500万元;发行后1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刁志中
5、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科技综合楼B座6层
6、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7年12月28日
7、经营范围:互联网络信息服务;设计、制作网络广告,利用bitaec.com网站发布网络广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8、主营业务:公司为建筑行业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化的软件企业,主要业务为工程造价系列软件、项目管理系列软件的开发、销售和相关软件技术服务。
9、所属行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G87)
10、电 话:010-82342000
11、传 真:010-62978944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glodon.com
13、电子信箱:webmaster@glodon.com
14、董事会秘书:张奎江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 名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任 期
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持股比例(%)
刁志中
董事长
2007年12月28日—2010年12月28日
1,993.284
19.933
王金洪
董事,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
2007年12月28日—2010年12月28日
776.642
7.766
贾晓平
董事,总经理
2007年12月28日—
40.000
0.400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