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本
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四维图新”)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8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
“00240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
发行股数不超过1,12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
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4 月26 日(T-5 日)至2010 年4 月28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配售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4 月28 日(T-3 日)12:00 前已完成在中国证2
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工作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
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
外)。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将不得
参与网下申购。
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
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
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7、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
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
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
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9、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网
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1,120万股。如发生以上情形,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0、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 年4 月23 日(T-6 日,周五)登载于
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刊
登于2010 年4 月23 日(T-6 日,周五)《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4 月23 日(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3
T-5 日
2010 年4 月26 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4 日
2010 年4 月27 日(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3 日
2010 年4 月28 日(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T-2 日
2010 年4 月29 日(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
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 年4 月30 日(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 日
2010 年5 月4 日(周二)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 日
2010 年5 月5 日(周三)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日
2010 年5 月6 日(周四)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2010 年5 月7 日(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
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4 月26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4 月28 日(T-3
日,周三)期间的三个工作日,在深圳、上海、北京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所
有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行网下推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2010年4月26日
(T-5日,周一)
9:30-11:30
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 三楼 宴会II 厅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6 号)
2010年4月27日
(T-4日,周二)
9:30-11:30
上海:瑞吉红塔大酒店 二楼 阿斯特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 号)
2010年4月28日
(T-3日,周三)
9:30-11:30
北京:希尔顿逸林酒店 三楼 宴会A厅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68 号)4
三、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本次初步询价期间为2010 年4 月26 日(T-5 日,周一)至2010 年4 月
28 日(T-3 日,周三)期间的三个工作日的9:30~15:00,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
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由其所属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代其填
写、提交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3、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互相
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100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为
10 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120 万股。申报价格和
申报数量填写示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
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
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申购;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
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
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0 年4 月28 日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
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1,120 万股以上或者
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100 万股最低数量要求的申报数量;经主承销商与询价对象
沟通确认为显著异常的。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
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
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5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凤凰置地广场A座写字楼16层
电 话:010-82306399
联系人:郭民清、陈牧村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 话:010-85130202、010-85130998
联系人:王琴、杨继萍、封帆、乔翔
发行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