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零年八月
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字:
夏曙东 张鹏国 许诗军
夏曙锋 王亚强 张兴明
慕丽娜 黄峰 陈荣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 90,562,440 股,发行价格 20.9
8元/股,该等股份已于2020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登记手续,将于2020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中,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从上市首日起
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20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释 义...... 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43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44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54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及上市推荐意见 ...... 55
第七节 中介机构声明 ...... 5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63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上 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千方科技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千方科技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90,562,440 股
普通股股票之行为
本报告书、本上市公告书 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
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公司股东大会 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 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致同、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2020 年1-3 月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China TransInfo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及代码 千方科技 002373
法定代表人 夏曙东
本次发行前:1,490,620,875 元
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后:1,581,183,315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4614377XB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 27 号楼 B 座 501 号
成立日期 2002 年 12 月 20 日
上市日期 2010 年 3 月 18 日
邮政编码 100085
董事会秘书 张兴明
联系电话 010-50821818
传真号码 010-50822000
电子信箱 securities@ctfo.com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 27 号楼 B 座
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
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五金、交电、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3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0年3月20日,发行人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
四、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数量:90,562,440 股,均为现金认购。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0.98 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7 月 23 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20.24 元/股。
本次发行共有 38 家投资者提交《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下称“《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下称“《认购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98 元/股,相对于公司股
票 2020 年 7 月 23 日(发行期首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24.65 元/股折价 14.89%,
相对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 25.29 元/股折价
17.04%;相对于公司股票 2020 年 7 月 27 日(申购报价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22.70 元/股折价 7.58%,相对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申购报价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均价 25.26 元/股折价 16.94%。
(六)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申购报价情况
2020 年 7 月 22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最终
认购邀请名单中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非公开发行共
向 282 名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
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文件的对象共计 282 家(其中已提交认购
意向书的投资者 67 名),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 20 家(已剔除关联方);
基金公司 33 家;证券公司 25 家;保险机构 13 家;私募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173
家;个人投资者 18 位。
上述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即符合:
(1)2020 年 7 月 2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前二十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
(2)不少于 20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不少于 10 家证券公司;
(4)不少于 5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5)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