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9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手方对2018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权收购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11月28日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3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56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等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363,236,343股购买其持有的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智科技”)92.0435%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完成前,公司持有交智科技 3.2767% 的 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交智科技95.3202%的股权。2018年3月23日,标的资产完成工商登记过户,2018年4月13日,本次新增363,236,343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上内容详见2018年3月20日、2018年03月27日、2018年0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二、 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14名业绩承诺人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宇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宇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慧通联合科技有限公司、屈山、张兴明、张鹏国、王兴安、林凯、王玉波、刘常康、闫夏卿、李林和张浙亮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交智科技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2,300万元、40,400万元、50,400万元及60,400万元;据此测算交智科技截至2017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为32,300万元,截至2018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为72,700万元,截至2019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为123,100万元,截至2020年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为183,500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人将按照与公司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标的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实现金额 承诺金额 差额 完成率
承诺净利润 44,160.04 40,400 3,760.04 109.31%
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净利润 80,956.94 72,700 8,256.94 111.36%
2、结论
交智科技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9年4月9日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2019)第110ZC5915号。经审计交智科技2018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3,933.34万元,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44,160.04万元。截至2018年末,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80,956.94万元,实现了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